一、補貼對象
本市戶籍失業人員、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人員、本市高校大學生和在太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或吸納5人以上就業的非本市戶籍創業者在太創業,開業3年內錄用本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兩年內首次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
二、補貼標準
按每新增帶動1人就業給予一次性3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3年累計不超過10萬元,吸納就業的同一人只享受一次政策。
三、申請流程
每年1月、7月,至創業實體所在鄉鎮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如實填寫《太倉市自主創業人員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報表》,并提供如下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
2、補貼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3、帶動就業人員相關證明材料。
四、其他事項
補貼對象為開業三年內符合條件的首次創業人員,以初次領取營業執照時間作為起始時間,一人多照不可重復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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